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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和认证?

2014-05-08    【浏览字体:     

1.为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过程的行政监管,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和认证工作,保护学生和办学者合法权益,自2008年以来,教育部对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实行了严格的注册制度。

  2.注册工作通过教育部建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系统实现。目前该系统已完成30家机构和456个项目,共计10万余名学生的学位证书认证信息注册工作,接受各类信息查询15万余次,并已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系统对接,大大提高了认证效率。

  3.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由中方合作办学者负责提交,经中外合作办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后报送教育部。学生就读期间,若 注册信息发生变动,中方合作办学者须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更改。属于关键信息变更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系统严格执行经教育部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从目前开展注册工作情况看,有效遏制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超出经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自行更换或增设招生专业、自行增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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