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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旧金山总领馆2015年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启动报名

2015-08-27    【浏览字体:     

来源: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教育组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领区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推荐工作即将接受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北京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9月25日。
  我组会在系统中审核、接收已收到纸质材料的申请,并通知有关申请人于9月30日系统关闭前在其中修改发现的问题。因此,纸质材料务必于9月25日之前寄达我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条件:
  申报人须为正在我馆领区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当天)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
  三、奖励金额:
  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人。
  四、实施办法:
  1.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2.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对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3.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五、申请方式:
  1、申请人需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查阅申请材料说明、申报实施细则、系统使用指南等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网站开通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8月24日。
  2、申请人应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应向我组提交两份书面材料。
  六、申请材料递交:
  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请申请人通过挂号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时信封上请注明“国家优秀自费生奖学金”。
  邮寄地址:Education Office,Chinese Consulate in San Francisco, 1450 Laguna Street, San Francisco,CA94115。
  七、特别提示:
  1、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2、网络申报请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11版本(9-11版本需开启兼容模式)。
  3、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教育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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