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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致行业公开信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留学事业,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我国留学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2015-09-21    【浏览字体: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出国留学培训机构及其它留学相关服务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留学事业,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我国留学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近十五年来,自费出国留学规模迅速扩大,学成归国人数同步增多,自费出国留学服务行业随之迅猛发展。我们从事出国留学服务行业的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承担历史重任。为了保障留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长久地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各留学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坚持诚信为本。
  但是,目前出现个别留学服务平台(机构),打着“创新”的旗号,以各种不可持续但有诱惑力的利益承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攫取其他留学服务机构的客户和其它资源。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不仅是行业内其它机构的利益,也给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带来了潜在的危害,并在一定程度上危及整个留学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留学服务行业在国际上的声誉,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们留学服务行业有必要采取共同一致的行动,坚决抵制这类不正当行为。为此,我们郑重宣布并倡议:
  1.坚决反对并抵制行业内一切不正当的恶意竞争行为;反对以不正当手段鼓励和纵容从业人员窃取公司资源的行为(诸如“带客户资源入伙”)此类行为被视为不道德,与目前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相违背,并且涉嫌违犯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法律;
  2.鉴于在道德和法律层面所面临的风险,签署本公开信的机构一致承诺,对有上述行为的员工,将一律不予录用;
  3.加大对从业人员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以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牢固树立尚德守法的价值观。
  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将在行业协会网站上设立诚信数据库,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供各成员单位查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5.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和会员同时号召国外相关行业协会和院校,拒绝与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留学服务机构合作;对于坚持与之合作的国外院校,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将认真考虑与该校合作的问题及所涉及的法律和道德风险;
  6.如发现相关机构任何涉嫌违犯法律的确凿证据,我们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及消费者利益。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
   倡议会员单位:
  金吉列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启德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新通留学有限公司
  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威久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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