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公民获得的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其在所属国颁发的证书相同,符合相应的学术标准和要求,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需要关注的重点,一是,获得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渠道的合规性。只有合规合法的渠道,才能有效避免时间、经济、精神等利益受到不法侵害;二是,获得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本身的有效性。学历、学位证书是教育机构质量声誉的重要载体。是否遵循统一的质量标准为其他国家的学生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是区分外国教育机构水平高下的重要分水岭。对没有质量保障,随意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教育机构,国际上通常称之为“学位工厂”或“文凭作坊”。获得这样的证书无异于废纸一张。
另外,中国境内公民获得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参照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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