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我国政府特许设立、为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教育服务的专门学校。为了规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设立和活动, 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发布了《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教育范围、招生对象、教 学实施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属于我国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其实施的教育活动也不属于我国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教育。截至2012年底,经我部审批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共116所。
为了加强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属地化管理,加强省级教育统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规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